患者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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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取药须知

为了更好的为您服务,请您阅读以下须知:
  1、请在指定的取药窗口排队稍候。
  2、取药后要当场认真核对药品包装、种类、数量、有效期及服用方法。
  3、特别注意倾听服用方法是饭前还是饭后服用,一天几次,一次多少剂量,且有什么禁忌,可能出现什么副作用及防治措施,中药的煎服方式,针剂的注射时间及保管事宜等。
  4、不清楚的地方一定及时向医护人员或诊疗医生询问。
  5、凡医生处方书写不清楚、不全或有疑问的地方请找医生更改或签字,患者不能自行修改处方,处方从开出之日起两日内起效,过期作废。
  6、到门诊药房取药时,请将处方交给药房工作人员,稍等,药房工作人员在药品调剂好后叫应患者姓名,注意不要误取、漏取。
  7、患者持专用的处方单取药。
  8、请患者在取药后当场逐一检查药品,并注意以下几点事项:
  ⑴发药人员是否解释清楚或注明药品的用法、用量。
  ⑵须做皮试的药品,同一种药品应批号相同。
  ⑶所取药品应在有效期内。
  ⑷药品包装完好,颗粒剂摇动应发出松动声,溶液剂应无漏出。如有任何疑问,请立即咨询当事的发药人员。
  ⑸应仔细听清药品使用方法,如有不够清楚的地方,请立即咨询当事的发药的药师或到咨询窗口询问临床药师。
  ⑹为保证您和他人用药安全,药品发出离柜后一律不退、不换。
  ⑺在药品使用过程中,若出现明显的不适或发现药品有异样等其它不清楚的情况,请立即向主治医师或药房工作人员咨询。